时间:2021-07-29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次
临澧县人民法院受理的临澧中燃长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定于2021年8月4日上午10:00在第十一审判庭公开选定破产管理人。
现将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1、管理人仅限于本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中二级以上破产管理人;
2、管理人以书面申请的方式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日18:00;
3、报名申请书交本院司法技术室。
联 系 人:袁勇
联系电话:0736-261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