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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佳清算--小微企业简易重组程序的必要性
时间:2024-11-27 | 栏目:
破产公开
| 点击:次
湖南本佳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占市场主体的90%,遍布各行业,为经济贡献了大量就业和价值。然而,这些企业在破产案件中占了近70%,且比例逐年上升,成为市场救治和退出的主要关注点。我国现行破产制度未专门针对小微企业,导致它们在重整时面临复杂程序和高昂成本,缺乏重整动力。因此,建立一套简易的小微企业重整程序,符合案件繁简分流和世界银行评价体系,对加强小微企业救治、提升重整成功率至关重要,有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首先需要简化小微企业破产重整的程序,减少不必要的法律文书和手续,缩短审理时间。其次,应考虑设立专门的小微企业重整基金或提供政策性贷款,以降低重整过程中的财务负担。此外,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的合作,利用其专业优势和行业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重整过程中的咨询和指导服务。最后,通过立法明确小微企业重整的法律地位和程序,确保重整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从而为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不断加大,我国司法案件的数量呈现出持续大幅增长的趋势。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大力推进了案件繁简分流的工作。在重整案件的审理实践中,我们发现案件的难易程度存在显著差异,资产负债金额也各不相同。为了提高审判效率采取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工作思路,根据企业规模的不同,适用不同的审理程序。
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依然适用现行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重整程序,严格规范审理流程,确保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然而,对于小微企业,应当采取更为简易的重整程序进行审理。随着我国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小微企业的救助和退出已经成为破产审判实践中的主要战场。在这些企业中,相当一部分需要通过重整的方式进行挽救,以实现其可持续发展。能否简便高效地实现这些小微企业的救治,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简易重整程序,小微企业可以更快地进入司法重整阶段,从而减少繁琐的法律程序和重整成本,有助于保护企业的存续和社会就业。小微企业通常规模较小,债权债务关系相对清晰,办案难度不大。然而,现行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重整程序并未对企业进行区分,特别是没有针对小微企业设立简易的重整程序。 在没有简易程序的现状下,这些小微企业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必须通过普通的重整程序进行处理,这将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重整各方也没有强烈的意愿积极推进重整程序,这与当前大力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政策是相悖的。因此,针对小微企业规模小、资产有限、债权人数量少、案件审理难度低等特点,在更短的时间内、用更少的审判资源快速审结案件,建立简易重整程序以满足小微企业快速重整的需要。这样的简易程序将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降低重整成本,从而更好地保护小微企业及其员工的利益,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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