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22 | 栏目:会员之家 | 点击:次
2021年10月21日,由常德恒德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的常德市利峰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1年10月21日在桃源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
桃源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0日作出(2020)湘0725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利峰鞋业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8月20日作出(2020)湘0725破1-1号决定书,指定常德恒德清算富有优先责任公司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后,遵循公平、公正、审慎、高效的工作原则,依法勤勉忠实的履行职责,并于2020年10月29日及2021年8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相关财产变价方案,并经由线下拍卖的方式拍卖了债务人所涉及的财产,此次会议则对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
由于第二次债权会议提交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未通过,管理人根据债权人所提意见及行使抵销权情况进行修改,拟定了新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提交本次债权人会议讨论。会议上管理人逐个解答了各债权人所提出的包括债务人欠缴注册资本、税务方面及其他相关的财产线索等问题。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常德市利峰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已进入尾声。后续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讨论通过或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同时做好利峰鞋业有限公司的工商、税务注销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