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清算路漫漫,兵马未动运筹先。秣养六尺岂知难,马到成功凯歌还。
2月25日,是我市破产实务培训会第三天。
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阳光给学员们作了题为《重整制度的理念与实践》的主题报告。徐教授围绕“重整制度”,结合正在修订的《企业破产法》,站在顶层设计的高度,“企业破产法修改的理念与方向”、“企业破产法修改的基本理念”、“企业破产法修改的目标方向”、“重整申请问题”、“预重整规则构建”、“各地试行预重整的动机分析”、“重整期间的担保权”和“重整制度的理念更新”等八个方面进行了深度的阐述。其报告理论研究之高深,观点之新颖与信息量之大,实属一场深入浅出、别开生面的报告会。
下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会长刘兴树又给学员们作了《特殊主体的破产探讨》的报告。他从非“企业破产主体”中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私募基金公司、学校、医院、律所、关联企业、合伙企业等,逐个“特殊主体”破产的特征、特点加以剖析,并对办理此类案件的程序、方式方法和应该注意的事项,都作了深度的分析与详实的阐述,真可谓是手把手的教。报告既有前瞻性的理论研究,又有可供参考的实践案例,不仅拓宽了学员们的视野,还为日后办理此类案件打下了基础,储备了技能。
在听完刘教授的报告后,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饶南丙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三天的培训会虽然时间短暂,但内容丰富、成效显著。他强调:培训的目的不是为学而学,而是为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实践工作。为此,他对全体参训人员提出“守底线、强信心、提能力、抓创新、优发展、创品牌、严考核、勇当先”的工作要求,并以此推动我市破产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祁圣友为本次培训会议作总结。他首先用“紧张、活泼、团结”六个字对培训会进行评价。三天培训会虽然时间短了些,但导向性强,适用性很高。通过培训,达到了更新思想理念,增加知识储备,丰富实务经验,拓宽工作思路,破解工作难题,增强办案信心的预期效果。也为提升我市法官审判水平和管理人执业能力,提高破产案件审办质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祁专委寄语全体学员:审办破产案件重任在肩,使命光荣。他希望大家以此次培训会为契机,认真贯彻饶院长在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齐心协力,共同迎接常德破产工作灿烂的明天。
(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