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二审判庭主持召开湖南天鹰建设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视频)会议,常德市30家管理人机构派出代表59人全程观摩学习。
2023年1月3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湘07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湖南天鹰建设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4月3日作出〔2023〕湘07破1号决定书,指定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湖南竣雄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佳铭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联合担任湖南天鹰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4月20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3〕湘07破1号公告,确定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并定于2023年6月29日上午9:00时召开此次债权人会议。
湖南天鹰重整一案,因案情复杂,我市在遴选管理人机构时,首次指定市内外3家机构组成联合管理人。而对于我市审办强制破产清算案较多,重整与和解案较少的管理人而言是一次十分难得的学习机会。
为此,组织全市管理人集中观摩学习湖南天鹰重整一案一债会,是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常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为规范管理人的职业行为,提升办案质效,而组织的一次以会代培、培操结合、互促共进的实务操作,极具针对性和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利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开通“破产云会议”,对管理人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破产审判效果,提高破产审判效率都将发挥其重要作用,对常德市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和推进管理人高质量发展,必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