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政清算--浅谈如何做好破产企业债权审查确认工作_常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官方网站
常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频道导航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协会机构
协会党建
专项资金管理
资料下载
协会动态
行业新闻
时事新闻
法律法规
管理人制度
案例公开
理论研讨
司法委托
协会通知
资产处置公告
拍卖公告
会员风采
会员管理
管理人文苑
司法辅助机构
联系方式
协会地图
WAP网站
微信网站
关于我们
新闻资讯
破产公开
通知公告
会员之家
当前位置:
主页
>
破产公开
>
协政清算--浅谈如何做好破产企业债权审查确认工作
时间:2023-12-28 | 栏目:
破产公开
| 点击:次
常德市协政破产清算有限责任公司 丁仁贵
如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做好破产企业债权审查确认工作,去伪存真,规避虚假债权,减少债权人损失,提高企业破产债权清偿率,是管理人在企业破产清算工作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之一,必须务实做好。笔者根据自己亲身经历,浅谈如下:
一、认真进行清算审计,奠定债权确认工作基础。
一般破产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核算体系不健全,有的未建立会计科目总账、明细账,以电脑表格代替。缺少有效会计核算凭证,有的企业还设立真假二套账,对内经营管理一套账,对外迎检核税一套账,有的私营独资企业,账在企业法定代表人脑子装着。只请一个计账员,建一个对外迎检核税的假账等。如何对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之日前的企业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审计,一般依据《审计法》相关规定采取“内查外调”的办法进行:一是利用债务人移交的财务资料(经营合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和会计凭证等)进行审计;二是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列成清单进行函证核实;三是依法调查走访知情人核实;四是召集相关人员座谈会核实取证;五是设立问题举报电话和举报箱获得新线索(对举报人员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通过审计,为管理人审查拟确认债权奠定工作基础。
二、针对企业经营特点,制定债权确认工作方案。
债权确认工作方案包括:申报债权要求,审查确认债权的原则与办法等。制定工作方案要从破产企业债权形成的实际出发。不要一个模式,死搬硬套;方案要公开、公平,并报人民法院审定或备案;债权申报证据要提供有效的原件,或见原件后现场复印,申报人在复印件签复印属实和本人的姓名。防止申报虚假债权。如我在实际工作中,经历一起五位债权人串通,申报虚诉讼费债权情况,债权人向管理人提供了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人民法院收诉讼费收据复印件,银行转账支付诉讼费的原始支付凭证等证据申报债权,但实际人民法院考虑被告人以意外身亡。所属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人民法院以受理该企业破产清算,免交被告人诉讼费,退回原告人代被告人垫交的诉讼费,收回原缴诉讼费收据原件。问题出在债权人利用交诉讼费收据复印件证据,申报虚假债权。所以管理人审查债权中,必须公开接受债权人和人民法院监督。
管理人审查债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现以一房地产企业破产审查债权原则与方法为例:对工程款债权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与债权人共同确定的工程量、工程款金额的方法拟予以确认(并审核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增减工程量通知单、工程预、决算等证据);对5万元以上大额借款债权以法律关系、银行支付凭证齐全的方法予以确认;对5万元以下小额借款债权以法律关系、个人款来源说明和支付借款的地点经过、证人的方法予以确认;对债权人申报的物权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存在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方法予以确认,坚决防止“以物抵债合同”的形式,实现普通债权转化为优先债权的目的,从而损害大多数债权人的利益的现象发生;对工资债权以考勤表和实际工作需要,并结合发放工资的银行转账凭证的方法予以确认;对有关职能部门债权以相关法律规定收费标准,一律以银行转账凭证予以确认;对有关银行的抵押担保债权以合法的借贷合同文书,抵押清单和银行支付凭证等予以确认;对借款利息债权审核,借款约定年利息超过15.6%,以年息15.6%计息,借款约定年息低于 15.6%,以借款约定利息计息;对诉讼费债权审核以人民法院判决书和诉讼费付款收据原件证据确认为准。
三、按照法律规定,依法按程序确认债权。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按照以制定的债权审查原则和办法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建立债权人微信群。微信群主由债委会主席担任,管理人和债权人参加。有异议及时依法在微信群里解释。管理人对债权审查中要接受债权人监督。债权资料及时提供利害关系人查阅。管理人要认真听取不同意见债权人意见,去伪存真。对有争议的债权审查,首先提交债委会讨论拟确认。而后及时向人民法院合议庭汇报,虚心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导与监督,充分利用好人民法院的裁定权,减少工作失误。管理人债权审查基本形成共识后,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管理人在债权人会议十五天以后,提交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权人对债权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管理人依法不能解决的,可告知债权人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相关文章
04-25
佳铭清算--浅析破产清算程序中对外投资股权的处置路径
04-25
正浩清算--破产管理人在财产接管中的困难及应对措施
04-25
正浩清算--论在破产程序中如何履行担保债权的权利
04-07
正浩清算--浅析破产重整转清算的程序转换和债权人利益的衔接
04-07
正浩清算--破产管理人勤勉履职与风险防范探讨
网站首页
协会简介
协会机构
资料下载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