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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德清算--强化管理人责任,助力企业重生

时间:2025-02-07 | 栏目:破产公开 | 点击:

常德恒德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中,破产案件的数量正以显著的速度增长,其复杂性也在加剧,给管理人的接管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特别是在“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的政策导向下,如何妥善处理困境企业,实现有效的重组与重整,避免引发系统性风险,已经成为法律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焦点。管理人作为破产程序中的重要一员,如何运用自身能力助力企业重生,也成为了每位破产管理人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管理人的功能与责任
       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扮演关键角色,负责接管债务人财产、调查资产状况、制定财产报告、决定内部管理与财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兼具对企业“体检”、主导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及程序合并等功能。管理人报酬的确定、聘请第三方服务关系及其费用处理,以及履职责任的明确,均为确保管理人公正、高效履职的重要保障。
       二、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界定、清偿与监管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合理界定与有序清偿,关乎破产程序的顺利推进。明确其清偿方式与顺序,强化对这两类债务的监管,有助于防止资源浪费,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
       三、债权申报与债权人会议的规则、权力与监督
       债权审查遵循严格的程序与实体规则,区分一般优先权、劣后债权、特别优先权等类别,进行个别审查与特殊审查。债权人会议则享有事务决策、监督与建议权,确保债权人集体意志的有效表达与实现。
       四、债务人财产处理的取回、撤销、抵销与解除
       取回权、撤销权、抵销权与解除权的恰当行使,直接影响债务人财产的有效回收与公平分配。明确各类权利的行使期限、方式、抗辩、例外等情况,特别是对在途标的物、重整中的取回权等问题的精细解析,有助于化解实践中复杂争议。
       五、破产重整的机制、模式与投资人
       重整程序的运行机理、双重谈判机制,以及与清算模式的对比分析,揭示了其独特的价值再造潜力。重整式清算、债务人自营与管理人管理模式的选择,体现了对效率与公平的兼顾。重整投资人的市场化招募与政府托底策略,以及重整计划的制作、表决、批准、执行全过程详解,为成功实现企业重生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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