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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召开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协调机制第一次联席会议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1-03-01|浏览次数: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谢建辉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讲话
 
会议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 2月25日,全省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协调机制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谢建辉,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22家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省法院副院长杨翔、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永健分别作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杨翔对全省法院三年来破产审判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介绍,对有关文件讨论稿的起草作了说明。各成员单位对讨论稿修改以及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谢建辉对全省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和府院协调机制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企业破产处置是一件大事、实事、难事,事关发展、改革、稳定和民生。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企业破产处置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为企业破产处置提供有力有效保障。强化责任,按照协调机制要求细化实化责任,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责任,要落实好部门和属地责任,合力推动协调机制高效运行;突出重点,着力破解“三难一缺”问题,解决协调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简化程序、规范措施、出台政策、破解难题,为企业破产处置提供便利;创新思路,借鉴先进经验,有效处理企业破产处置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履职,依照职能职责主动研究解决难题,加强业务指导;协同联动,做到问题共同处置、信息共同分享、难题共同研究、工作及时沟通;加强督导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估和营商环境评价。希望全省法院系统进一步加大“僵尸企业”清理力度,提高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实现司法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有机统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三高四新”战略实施。
       田立文要求,全省法院要树立新理念,把破产审判工作放到服务保障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局中去谋划推动,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探索新机制,完善市场化破产审判机制,推进“执转破”常态化、制度化,健全破产审判规则体系,优化破产管理人监督机制,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好效果推进全省破产审判工作。要明确新目标,探索新方法,加快形成破产法实施的湖南样本。要打造新高地,加强破产审判研究,提升涉外破产审判能力,构建协作共赢新模式,努力推动破产审判走在全国法院前列。要着眼新定位,加强业务培训,推动设立长沙破产法庭,努力打造一支在全国法院有重要影响的一流破产审判队伍。要切实担负起职责使命,加强破产审判工作,为服务保障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新的贡献。
       据悉,2020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已印发《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的通知》,将办理破产工作情况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该机制旨在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变更注销、中介管理、费用保障等问题,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畅通法院与政府之间的沟通渠道、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创造条件。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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