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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清算--践行中小企业“可重整不清算”原则,管理人大有作为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5-12-25|浏览次数:
湖南道明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我国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0%以上,是国民经济总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力量,已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半壁江山”,尤其是县域经济的市场主体力量,承担着经济发展、人民就业、贡献税收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的使命。中小企业涉及行业广泛、贯穿产业链众多环节,发挥着经济社会的结构性功能,是稳定社会、保障民生的“稳压器”。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的大潮下,因为产能过剩、需求不振、竞争加剧等原因,中小企业营收减收,盈利能力减弱,进而影响企业现金流断供,短期乃至全面停产的现象等层出不穷。部分企业景气度如明日黄花,表现为中小企业破产案件日益增多。而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因此,深入贯彻党中央“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破产制度中的拯救企业功能,不搞“一破了之”,坚持“可重整不清算”“多重整少清算”的破产案件审理原则,当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以我公司作为管理人2024年承办的湖南厚普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厚普)破产转重整一案的成功实践为例,从管理人视角下对中小企业破产拯救的具体做法谈几点体会。
       一、基本案情
       湖南厚普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汉寿县人民法院2024年3月12日(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严某申请湖南厚普破产清算。该公司于2016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9000万元。公司成立之初的项目愿景是在湖南水域推广LNG动力船舶,从事LNG船舶改造、建造及LNG加注站的建设。因LNG(天然燃气)市场价格持续上涨,LNG船舶运输已不具备成本优势,缺乏市场竞争力,遂终止了LNG船舶的改建造,且LNG加注站项目建设也未获得省级行政部门的许可,项目被迫下马。因公司已自行建造了一艘链斗式砂石采挖工程船和三艘自卸式散货船等示范船舶,公司调整投资目标,在洞庭湖汉寿县水域从事砂石采挖工程服务和砂石散货运输业务。因前期投资大,企业转型过程中管理应对不力,经营连续亏损,累计高达1.21亿元。由于实现投资初期的战略目标无望,主要投资人为了整合有效资源发展自身主营业务,于2022年11月决定终止湖南厚普现有经营业务。至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止,债务人资产总额为2,345万元,负债总额高达5,928万元,资产负债率达253%。
       在管理人的支持下,湖南厚普出资人于2024年5月向法院提交《破产重整申请书》,2024年6月法院裁定准许湖南厚普重整。8月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和法院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并召开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11月法院裁定批准《湖南厚普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2025年1月招募重整投资人成功,管理人交付资产,完成股权过户,湖南厚普恢复正常生产经营。2月管理人提交《债权清偿执行方案》,执行重整计划清偿债权。重整用于清偿债权的资产达到3,200多万元,比企业账面资产价值2,245万元高出近1,000万元,预计债权综合清偿率可达50%左右、普通债权清偿率超过30%。本“破产转重整案”的成功办理,实现了法律效应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二、管理人的做法和体会
       我们认为:作为破产企业管理人,不仅要具备从事破产事务处理的法律专业水准和经营管理企业的能力,更要有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使命担当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感。承办“企业重整案”相对承办“破产清算案”而言,程序时间更长、工作量更大、承担的责任更重、履职风险更高,能否正确处理“破与立”的关系,对于“诚实而不幸”的企业勇于主动施以援手,是对管理人从事经济工作的能力和从事管理人执业品格的考验。
       我公司在接受法院指定为湖南厚普管理人后,通过深入剖析破产原因、发现和识别企业重整价值、努力维护企业重整资产价值等方面积极作为,成功挽救了湖南厚普,使企业得以浴火重生,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形成债权人、债务人、相关各方和社会共赢的局面,实现了破产法律制度效率和社会效应的有效统一。
       (一)剖析原因,识别重整价值。
       1、查明破产原因。查明企业破产原因是管理人应尽责任。查明病因,进行深刻剖析,才能对症下药。我们通过对湖南厚普的破产原因分析认为:导致该公司破产的直接原因是企业初始投资项目表现为风险投资特征,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所投资项目不能成为“投资风口”,加上企业未能有效组织实施经营目标的转换,由于前期投入大、形成巨额财务费用负担,报表反映持续亏损,主要投资人为整合资源的需要,作出了停止经营的决定。亏损的财务原因:一是资产减值损失大,计提0.83亿元,占亏损额的68%;二是财务费用负担沉重,支出高达3,350万元,占亏损额的28%;三是管理成本大。管理费用支出2,400多万元,占亏损额的20%。由于上述成本费用大,在企业经营收入弥补后仍然亏损1.21亿元。
       2、摸清核心资产。湖南厚普的核心资产为自建的四艘船舶,建造成本达1.05亿元,分别于2019、2020年投入使用,相对成新率较高,虽然市场价值大幅度贬值,但其使用功能及其先进性并未被市场淘汰,仍具有市场生存和竞争能力。
       3、识别重整价值。重整价值的识别关键在于把握企业行业运行规律,通过发挥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是否具有盈利能力和发展空间,判断企业重整能否被市场所接受。我们对湖南厚普从宏观经济环境、区域相关生产力布局、企业核心竞争力、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等多方面继续比较优势分析,建立数据模型推演和市场敏感分析,认为在“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的前提下,未来盈利能力将不低于同业水平,因此企业重整具有现实可能性,并且判断重整资产价值将大于账面资产价值。
       4、动员股东申请重整。在识别企业重整价值的前提下,充分与出资人进行沟通,说服和支持出资人申请重整。管理人在出资人提出申请后,形成了专题报告,征求全体债权人和出资人的意见,一致同意支持企业重整。
       (二)恢复经营,维护企业重整价值。
       企业资产只有在正常经营下才能体现价值。因此企业重整程序执行期间迅速组织恢复企业生产、维持市场占有率,以保证核心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是管理人首选应对之策。我们通过“动员职工积极参与,自发组织生产自救”的方式迅速恢复了生产,8个多月时间实现采挖劳务收入550多万元,不仅解决了职工欠发工资、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资产保值增值目的,增强了对投资人吸引力,为成功招募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集思广益,拟定重整计划。
       管理人曾为债务人筹划了多种重整方案,即“债转股重整方式”“债务折让展期重整方式”“清算(出售)式重整”等,并分别以电话、微信和当面洽谈等方式征求债权人、股东和职工的意见。鉴于本案出资人又是主要债权人的特殊性,管理人了解到出资人之间已不具备“债转股”人合的基础,决定了管理人选择为多数债权人、出资人接受的“清算式重整”方案。管理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融聚了利益各方集体智慧。
       (四)广泛招商,公开招募投资者。
       重整计划能否得到执行,关键在于招募投资人。我们采取了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招商。
       1、线下广为宣传。管理人印发了湖南厚普的宣传资料,广为散发,并在相关网站发布。对于前来考察的意向投资人认真接待,动员积极参与公开招募。
       2、利用网络平台公开招募。网络平台招商方式能广泛覆盖潜在投资者,确保参与者多样性,并且程序公开透明,能够提升公信力和投资者信心。本案通过网络公开竞价,在第二轮招募时即成交。
       通过承办湖南厚普重整案,我们体会到:每一个企业破产清算案都牵涉面广、相关利益盘根错节,每一个重整案更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对承办管理人的智慧和执业品格的一次检验。破产企业虽然困难重重、危机四伏,但破产企业的核心资产往往可能存在继续经营的市场价值,管理人仍有巨大的作为空间,应当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运用行政、司法、市场、社会等各类资源,通过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确保案件办理最佳效果;应当摈弃“一破了之”的惯性思维,积极引导企业“可重整的不清算”,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等方式,帮助“危机”企业找寻“新机”,实现破产制度拯救功能,也是管理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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