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德清算--浅谈非现场债权人会议中以通信方式进行表决时的注意事项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2-12-29|浏览次数:
湖南云德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近三年来,因为疫情原因,很多破产案件的债权人会议无法以现场方式召开。为了及时推进破产工作进程,便于债权人行使权利,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已成为常态。
我们在从事破产清算工作中组织过多次以通信方式召开的债权人会议,组织审议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表决,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就以通信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时如何做好表决的相关注意事项进行探讨。
一、 注意在会务资料中引用法律依据
2019年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颁布。该规定的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除现场表决外,可以由管理人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债权人,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该规定是管理人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法律依据。
在管理人提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时,应将该规定作为会议形式的法律依据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报告,并列入相关会议说明材料中,以消除部分债权人可能存在的误解。
二、 做好会务资料编制和邮寄工作
会议资料的准备是基础性工作。管理人应精心编制好会议议案材料和相关资料。最好是将会议资料装订成册,编上页码、目录,便于债权人查找和阅读。如果有多项表决事项,应在需表决的方案上清晰标注表决1、表决2等,并将表决票用不同颜色的纸张印刷,以避免债权人投票时出现张冠李戴现象,也便于回收表决票时进行分类统计。
资料邮寄工作要做到准确无误。邮寄方式只能选择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在邮寄资料之前,一定要与债权人取得联系,再次确认最新的收件地址信息。在寄出资料后,安排专人编制寄件信息,发给债权人提醒查收。
要及时查询收件信息并截屏保留,作为送达会议资料的存档依据。资料寄出后,要安排专人在网上查询、跟踪邮件送达情况。对发现没有签收的,要及时联系邮政工作人员或者债权人,查明原因,解决问题。
三、 做好咨询答疑、投票指导工作
在确认债权人收到会议资料后,要注意做好相关表决事项的咨询、答疑工作,以及表决票填写的指导工作。一般给债权人7天左右的阅读、思考和投票时间。为便于债权人咨询相关问题,我们一般会开通两条电话专线,安排两名管理人工作人员用两个半天的时间专门回答债权人的提问。咨询的时间、人员、电话号码均在会务资料中做出说明并送达给债权人,在给债权人发送的短信中也会告知咨询电话。
四、 做好表决票的收集和统票工作
在债权人回邮表决票期间,需要交代管理人的收件人员一律不能开封邮件,只能在规定的开封时间统一开封邮件,以保证表决票的真实客观性。如果出现部分债权人亲自将表决票送到管理人处的情形,也应现场封存表决票,再统一开封。
在规定的计票时间届至后,管理人召集债权人会议主席、债委会成员、部分债权人代表等,对回收的邮件进行现场开封并公开唱票、统计等。在整个过程中注意安排专人对全程进行录像,对已清点完的选票请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封存。
在计票时要注意充分尊重债权人的表决权,力戒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有个别管理人机构为了解决到会率、赞成票数问题,在制订表决规则时将未回邮表决票的也视为到会,将未回邮表决票或者回邮的表决票为空白的均视为赞成票。上述方式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表决权,相关的表决结果将归于无效。
五、 做好表决结果的告知工作
在统票结束后,管理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后的三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公告等方式将表决结果告知参与表决的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