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来清算--善用破产重整,助力“诚实而不幸”企业家东山再起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3-12-20|浏览次数:
湖南东来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以审判工作现代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该《指导意见》第13条、14条提到要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重整,引导民营企业充分利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通过公平清理债务获得重生;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创业氛围,并且提到了要通过破产制度助力“诚实而不幸”的民营企业家东山再起,重新创业。那么要如何合理运用破产重整制度来帮助“诚实而不幸”的企业家呢?笔者在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什么是破产重整制度
破产重整制度是指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这不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同时也是完善我国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市场经济规范、平稳发展的重要举措。
相较于“一破了之”的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的意义在于通过优化市场资源配置,赋予破产企业再次重生的条件和机会。
首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可以中止执行,解除所有的财产保全措施。通常来说,当企业开始陷入困境的时候往往会诉讼缠身,大量的执行案件、财产保全案件仿佛将企业的手脚死死地捆住,让企业愈发难以自救,最终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2021年12月20日,江苏恒达毛皮公司有限公司被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划扣该公司1000万元执行款后久拖不返还,导致其公司经营困难。起因是其作为担保人被亭湖区人民法院划扣了1000万元来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其实当时亭湖区人民法院已经在拍卖主债务人的厂房,且该资产拍卖金额远超欠款,从保护企业的角度出发,此时再扣下作为担保人的江苏恒达毛皮公司的款项而导致其经营困难,难免有些不公平,为此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发出了检察建议也支持了这一观点。而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可以中止所有的执行案件,并解除对破产企业财产的保全措施,有效的保护破产企业的财产,避免了破产企业挽救价值进一步贬损,为公平清理债务后浴火重生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可以停止计息。充沛的资金是一个企业良好运转的重要因素之一。数据统计显示,80%以上的企业倒闭是因为资金链断裂、债务逾期导致的。因为一个企业濒临破产前,总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融资来自救,甚至从民间获取高息过桥资金来为企业“续命”,这无疑是在饮鸩止渴,高额的利息会逐渐蚕食企业的生机,最终一步步将企业拖入无底深渊。相反,如果一旦企业出现债务危机,应当及时选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令所有债务停止计息,阻止债务进一步膨胀,进而可以为企业获取宝贵的喘息时间,才有可能转危为安,避免出现清算的最坏局面。
二、如何助力“诚实而不幸”的企业家东山再起?
2023年6月16日,一个“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通过个人破产制度再次体会到了“无债一身轻”的感觉。他就是梁文锦,是《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施行后第一个以自然人身份进入个人破产程序的债务人。
梁文锦是个技术型的工程师。多年打拼之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虽有技术,却不懂市场销售,也没有足够的钱支撑产品生产,投入像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资金很快支撑不下去。为给员工发工资、给产品续命,他不得不在几张信用卡、多个网络借贷平台上拆东墙补西墙,就此欠下75万元的债务。创业失败后,凭着一身技术,梁文锦找到了工作,做回了打工人。工资待遇不错,他也努力还债,但75万元的债务窟窿一齐向他步步紧逼,压得他喘不过气。催收的电话一个接一个,多的时候一天就是七八个。一家五口、祖孙三代挤在城中村的一处两居室里,这样的日子让他看不到未来的曙光。
直到个人破产条例实施,他看到了转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破产申请。最终,他通过了法院的审查,进入了个人破产程序,获得了与债权人平等协商的机会。在债权人会议上,他直面债权人,让他们知道自己的不幸遭遇,让他们看见一个活生生且负责任的人,而不只是“欠钱不还又见不着”的冰冷债务人。他用真实的陈述和凭证来证明自己的信用,用积极的行动争取债权人的信任,寻求东山再起的空间。
终于,他的重整计划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约定债权人本金100%受偿,每月偿还2.2万,分3年偿还。这几乎是他工资的全部,但是为了保证其正常家庭生活,重整计划约定,他妻子的收入归入豁免财产,用于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除非客观意外,每月一家五口的总支出不得超过7700元,而梁文锦的工资收入全部用于还债,夫妻共同承担起清偿债务的责任。
从法院批准重整计划那一天起,催债电话就停止了,梁文锦不再需要频繁去楼道里接电话,他可以专心工作卖力赚钱,按重整计划清偿债务,恢复自己的经济信用。如果没有申请破产保护,梁文锦的债务会越滚越大,他只能独自面对所有的债权人,却无法整体性地化解债务,更别说东山再起了,从这方面来说,破产制度的的确确为他撑起了一个喘息的空间。这个不过37岁的青年,是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他掌握技术,应当且能够继续创造价值,一个良性的社会理应给他重新开始的机会。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鼓励人才返乡创业。但是创业不是简单的一句话就可以实现的,风险和机遇总是相互依存,创业失败也在所难免,纵观当今社会,如马云这样成功的企业家都经历过4次创业失败。而一个良性的社会要尊重创业失败者,给他们时间和重新创业的机会。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破产制度就像是创业失败者的“ICU”,那法院和破产管理人就是医生,企业陷入困境就是“生病”了,而重整计划就是“治疗方案”,债权人就像是“病人家属”,“治疗方案”只有取得了“病人家属”的同意才能实施。最终手术成功,企业得以重生,“病人家属”的权利也得到了保护,这就是破产重整制度所追求的“双赢”局面。
总而言之,破产不是逃避债务,而是将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置于制度的框架内,促使债务人诚信,债权人理性,在法院、破产管理人共同监管下合理化解债务,构筑起减少失信的防线,赋予更多“诚实而不幸”的企业家以生机,继续创造价值和财富,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